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建省,吴丽明, 明盛健(福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582民初1593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丽明、明盛健(福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建省与被告吴丽明、明盛健(福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582民初159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