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辉宇,吕俊杰,于凤娟, 建平隆源矿业有限公司 ,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朝阳市双塔区冶金机械设备厂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辽1322民初384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建平隆源矿业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冶金机械设备厂、吕俊杰、于凤娟:本院受理原告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22日作出(2021)辽1322民初3848号民事判决,因你们无法联系,已于2021年12月23日公开向你们公告宣判。现被告吕辉宇不服,提出上诉,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对上诉状的答辩日期为公告送达上诉状期满后的第二日起15日内,逾期未答辩视为放弃答辩。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