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景瑞,吴金鹏,张国洋, 营口大元物流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辽0804民初2766号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内容
营口大元物流有限公司、吴金鹏、张国洋:本院受理原告李景瑞诉你三人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804民初2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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