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畅,曹磊,赵赛楠,李金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辽1221民初199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金:本院受理你与原告高畅、曹磊,被告赵赛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辽1221民初1997号,现已审理终结。高畅、曹磊提交上诉状,上诉于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