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伯祺,张秀莲,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14民初13641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秀莲:本院受理原告刘伯祺诉你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4民初13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2021)辽0114民初13641号民事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