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纪林峰,第三人-, 沈阳奥园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11民初6884号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纪林峰:本院受理的原告沈阳奥园新城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与第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1民初68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