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国行,王为刚,王宁,宁心巧,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晋0106民初4172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国行、王为刚: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王宁、宁心巧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2021)晋0106民初4172号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对被告王宁、宁心巧的上诉提出答辩状。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