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单善初,胡支军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晋0181民初948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人民法院
内容
胡支军:本院受理原告单善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2021)晋0181民初948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单善初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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