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国栋,杜忠平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晋0108民初1320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杜忠平:本院受理李国栋申请执行本院(2021)晋0108民初1320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申报财产状况通知书、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2-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