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鼎臻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榆林市杨伙盘矿业有限公司 ,青岛崭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阳泉煤业化工集团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幽鱼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宁民终500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家港市鼎臻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崭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幽鱼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宁民终500号上诉人阳泉煤业化工集团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榆林市杨伙盘矿业有限公司(原名榆林市杨伙盘煤矿)及一审被告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鼎臻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幽鱼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崭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宁民终5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