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邵颖,崔文良,崔栋良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辽0283民初765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崔文良、崔栋良:本院受理原告邵颖与被告崔文良、崔栋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崔文良、崔栋良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及(2021)辽0283民初765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