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尹飞,荆国林,尹刚,尹煜,尹东, 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702民初9512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尹东: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尹飞、荆国林、尹刚、尹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702民初95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