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杜玉存,王艳,张正俊,杜玉军,任田, 甘肃临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1124民初425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杜玉存、任田:本院受理原告甘肃临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杜玉存、王艳、张正俊、杜玉军、任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1)甘1124民初4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辛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