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碧峰, 柳州市权宝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203民初738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碧峰:本院受理关于原告柳州市权宝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碧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203民初7381号民事判决书等宣判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