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樊文飞, 柳州市粤铭铝合金门窗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桂0206民初94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樊文飞:本院受理原告柳州市粤铭铝合金门窗有限公司与被告樊文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桂0206民初94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随案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31282元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违约金3753.84元.合计:35035.84元。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04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