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晓龙, 戛洒立信空调销售维修中心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0427民初182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晓龙:本院受理原告戛洒立信空调销售维修中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根据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你,亦无法在你的户籍所在地找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7民初18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由被告刘晓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戛洒立信空调销售维修中心空调维修、安装费用21000元。案件受理费325元,由被告刘晓龙负担;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刘晓龙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