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钟杰,陈三强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三强:本院受理钟杰诉陈三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与义务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裁判文书将于开庭后第10日作出,请你自裁判文书作出之日起在1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