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荣志,黄小民,李硬昌,向妹珍,黄志诚,冯建明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1422民初2746号、2747号、2748号、2749号、2750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建明:本院受理原告黄荣志、黄小民、李硬昌、向妹珍、黄志诚5人与你劳务合同纠纷共5件,案号分别为(2021)桂1422民初2746号、2747号、2748号、2749号、27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系列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随案廉政监督卡、告知独任审判员通知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回避权利通知书、原告黄荣志、黄小民、李硬昌、向妹珍、黄志诚5人提供的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2021)桂1422民初2746号、2747号、2748号、2749号、275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