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波, 防城忠胜五金水暖批发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波:本院受理原告防城忠胜五金水暖批发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立案调解建议书、五个严禁规定、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事项告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的七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8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