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国力,徐元龙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云0824民初8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元龙:本院受理原告徐国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0824民初8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届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