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祥熙,叶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桂1121民初18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叶军:本院受理黄祥熙诉叶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案号:(2022)桂1121民初181号,因无法以其它方式向你送达,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2年5月5日15时20分在昭平县人民法院第二调解室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