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燕, 郎溪县金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1821民初2465号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人民法院
内容
郎溪县金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燕与被告郎溪县金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821民初24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郎溪县金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李燕将位于郎溪县十字镇阮杨路红星大道东侧商业街4-2幢021、022间(自北向南而定)房屋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办理至原告李燕名下。案件受理费685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7500元由被告郎溪县金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