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柳佳敏,柳新芳,柳鹏飞,莫志强,黄风超,叶沛球,柳锦雄, 安徽健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众和富林节能住宅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弘强至远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徽众和富林节能住宅科技有限公司、柳佳敏: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健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众和富林节能住宅科技有限公司、柳佳敏、柳新芳、东莞市弘强至远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柳鹏飞、莫志强、黄风超、叶沛球、柳锦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 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