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天津盛辉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魏庄村村民委员会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天津盛辉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魏庄村村民委员会诉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塘沽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