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翁其洪,林伟杰,陈依明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闽0105民初10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伟杰、陈依明:本院受理(2022)闽0105民初109号原告翁其洪与被告林伟杰、陈依明民间借贷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