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谭治军, 国瑞融资租赁(福建)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闽0105民初290号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谭治军:本院受理原告国瑞融资租赁(福建)有限公司与被告谭治军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105民初29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1)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