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鑫,徐磊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辽0106民初1859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磊:本院受理原告赵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辽0106民初1859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