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福祥,邢洪文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辽0115民初698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邢洪文:本院受理原告刘福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辽0115民初6982号,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茨榆坨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