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彭志伟,杜丽宽,陈忠东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闽0212民初573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告杜丽宽、陈忠东:本院原告彭志伟与被告杜丽宽、陈忠东民间借贷纠纷纠纷(2021)闽0212民初573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30日。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汀溪)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