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汪庆,许涛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人民法院
内容
许涛:本院受理原告汪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的第三日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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