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仁波,孙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涛:本院立案受理了李仁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顺延),在本院沙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