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蒋锦芳, 黄山龙川置业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黟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023民初17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黄山市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蒋锦芳: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黟县支行与被告蒋锦芳、黄山龙川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023民初1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