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文娥,徐磊磊,翟张飞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皖1623民初102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磊磊、翟张飞:本院受理原告韩文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和(2022)皖1623民初102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