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玉双,孙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辽0112民初16764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军:本院受理原告王玉双与被告孙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2民初1676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