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支行,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陇西县效灵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 ,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宁民终434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陇西县效灵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宁民终434号上诉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支行与被上诉人陇西县效灵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宁民终43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