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喇莹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中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喇莹洁: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中县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