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明华,钟德英,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03民初388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明华、钟德英: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陈明华、钟德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3民初38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陈明华应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5617.64元及利息、罚息、复利;2、陈明华应赔偿原告公告费损失560元;3、驳回原告其他诉请。本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