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洁,石栋波,姚秀青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107民初7378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石栋波、姚秀青:本院受理原告苏洁诉石栋波、姚秀青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107民初73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