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树彬,第三人-,郑瑞利,胡贵宁, 浙江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晋江市爱登鞋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闽0582民初9958号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晋江市爱登鞋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7291476XH)、郑瑞利(公民身份号码3505821967某某某某8522):本院受理原告张树彬与被告浙江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三人晋江市爱登鞋材有限公司、郑瑞利、胡贵宁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张树彬不服本院作出(2021)闽0582民初9958号民事判决并提出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张树彬提供的(2021)闽0582民初9958号民事上诉状副本。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