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福建美鸿林业有限公司, 福州美鸿林业有限公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泰信置业有限公司 ,漳州市益佰广告有限公司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盛源德利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03民初8309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建泰信置业有限公司、福建美鸿林业有限公司、福州盛源德利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漳州市益佰广告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泰信置业有限公司、福建美鸿林业有限公司、福州盛源德利实业有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203民初83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案件受理费6872元,由被告福建泰信置业有限公司、福州美鸿林业有限公司、福州盛源德利实业有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款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