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雷健,张伦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302民初12746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伦旗:本院受理原告雷健与被告张伦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查找不到你的下落,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黔0302民初127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张伦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雷健劳务报酬6000元;二、驳回原告雷健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