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九妮,许明,兰著碧,冯冬冬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辽0203民初389号 |
案由 |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明:本院受理原告陈九妮诉被告冯冬冬与许明、兰著碧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案号(2021)辽0203民初389号),已审理终结。被告冯冬冬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