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赵银革,林红, 大连佰佳欣房地产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辽0211民初13689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内容
赵银革(xxxxxxxxxxxxxxxxxx)、林红(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大连佰佳欣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你们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11民初13689号民事判决书,被告赵银革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大连佰佳欣房地产有限公司给付中介费用10,000元,若逾期支付,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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