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林昌德,马江英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闽0111民初4685号
案由
名誉权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内容
马江英:本院受理原告林昌德与被告马江英名誉权纠纷一案,上诉人林昌德就(2021)闽0111民初4685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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