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碧菊,曾灯, 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黔0502民初748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碧菊、曾灯:本院受理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0502民初748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庭前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和三十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清水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