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颜朝政,阮雪,叶子标,颜铭,梁丁上, 玉林市金鸿福置业有限公司 ,梧州市轩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梧州市轩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玉林市金鸿福置业有限公司、颜朝政、阮雪、叶子标、颜铭、梁丁上:本院受理原告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15时15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