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北京费马畅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津0102民初5257号 |
案由 |
保险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费马畅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就(2021)津0102民初525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