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梦之城文化有限公司 ,厦门市玥诚展示制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厦门市玥诚展示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梦之城文化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市玥诚展示制品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因厦门市玥诚展示制品有限公司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办案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该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