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独山县百盛办公家具厂,白龙恩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白龙恩:本院受理原告独山县百盛办公家具厂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告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庭审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限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