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振宇,林小东,李岩飞,林鑫,第三人-, 南阳亿瑞陶瓷有限公司 ,安溪首成建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24民初408号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溪首成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振宇与被告林小东、李岩飞、林鑫、第三人安溪首成建材有限公司、南阳亿瑞陶瓷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124民初4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